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公告(一)

2021-04-20 00:46:59

      我院在2012年7月25日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进行重新登记,从今天开始进行为期5个月的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。在此期间,除了特批情况外,我院及下属机构暂停一切对外活动。以后,凡是以我院及下属机构名义签订的负有法律责任的协议(合同)等,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并盖有我院公章方能生效,否则,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,我院概不负责,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权利!
       特此公告

 

 

   
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
2012年8月20日